蘇建價函(2005)第23號文件江蘇自帶施工機械周轉性材料工程取費標準 江蘇2005年6月發(fā)文蘇建價函(2005)第23號明確了江蘇自帶施工機械周轉性材料工程取費標準,23號文答復自帶機械和周轉性材料按包工包料取費標準執(zhí)行。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文件 蘇建價函(2005)第23號 江蘇自帶施工機械和周轉性材料的工程取費標準 揚州市建設工程定額站: 你站6月6日報告收悉,經(jīng)研究,答案復如下:1、根據(jù)2001年費用定額規(guī)定,包工不包料工程的取費標準適用于只包定額人工的工程。施工單位自帶施工機械和周轉性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取費標準執(zhí)行。2004年計價表規(guī)定,包工不包料工程的取費標準適用于只包計價表人工的工程。對施工單位自帶施工機械和周轉性材料的工程的處理原則同2001年費用定額。2、對“甲供材”沒有明確定義,一般認為由甲方負責采購、運輸?shù)牟牧霞礊榧坠┎?。對甲供材的材料品種范圍、供應比例沒有法規(guī)限制規(guī)定。特此復函。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二○○五年六月七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:江蘇自帶施工機械周轉性材料工程取費標準,其來源于網(wǎng)絡,了解更多蘇建價函(2005)第23號文件信息請關注江蘇造價站相關網(wǎng)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