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市建價發(fā)【2017】2號 眉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關于眉山市海撥高度2000m以上2015年《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》人工費調整的通知
各區(qū)、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,各相關單位:
根據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川建發(fā)(2017)6號文的批復,現將我市海撥高度2000m以上2015年《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》人工費調整幅度及計日工人工單價通知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一、海撥高度2000m以上2015年《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》人工費調整幅度
工程類別 | 房屋建筑與裝飾、仿古建筑、市政、園林綠化、構筑物、城市軌道交通、爆破、房屋建筑維修與加固工程 | 通用安裝工程 |
調整幅度 | 51.09% | 47.06% |
二、海撥高度2000m以上2015年《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》計日工人工單價
序號 | 工種 | 單價(元/工日) |
1 | 土建、市政、園林綠化、抹灰工程、構筑物、城市軌道交通、爆破、房屋建筑維修與加固工程普工 | 90.00 |
2 | 土建、市政、園林綠化、抹灰工程、構筑物、城市軌道交通、爆破、房屋建筑維修與加固工程混凝土工 | 115.00 |
3 | 土建、市政、園林綠化、抹灰工程、構筑物、城市軌道交通、爆破、房屋建筑維修與加固工程技工 | 130.00 |
4 | 裝飾(抹灰工程除外)普工 | 90.00 |
5 | 裝飾(抹灰工程除外)技工 | 140.00 |
6 | 裝飾細木工 | 165.00 |
7 | 通用安裝技工、普工 | 125.00 |
三、此次批準的人工費調整幅度和計日工人工單價從2017年4月1日起與2015年《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執(zhí)行》,2017年4月1日以前開工,但未竣工的工程,按結轉工程量分段執(zhí)行。人工費調整的計算基礎是定額人工費,調整的人工費不作為計取其他費用的基礎(稅金除外)。
眉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
2017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