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建字﹝2020﹞156號關于公布《蘭州市2020年上半年建設工程人工費指導價》的通知
各建設、設計、施工、工程造價咨詢、招標代理單位:
根據《甘肅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響工程計價調整的指導意見》(甘建價〔2020﹞145號)(以下簡稱“指導意見”)和《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關于貫徹落實<甘肅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響工程計價調整的指導意見〉的通知》要求,對蘭州市2020年上半年建設工程人工費指導價按照“指導意見”第二項“費用調整”第1條中的規(guī)定上浮20%進行了調整?,F予以公布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人工費指導價按照《甘肅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發(fā)布《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)的通知》(甘建價〔2013﹞585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計算,調整后的人工費差額除計取稅金外,不再計取其他任何費用。
二、本通如下發(fā)之日前已辦理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。
三、本通知由蘭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站負責解釋。
附件:蘭州市2020年上半年建設工程人工費指導價
蘭州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2020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