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建價函(2005)第51號文件江蘇氯磺化聚乙烯套用和大型機械進退場費 江蘇2005年10月發(fā)文蘇建價函(2005)第51號明確了江蘇氯磺化聚乙烯套用和大型機械進退場費問題,51號文件明確氯磺化聚乙烯子目套用中軸流風機問題。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文件 蘇建價函(2005)第51號 關于江蘇氯磺化聚乙烯子目套用等問題的復函 南通建工集團有限公司: 你公司“關于氯磺化聚乙烯子目套用等問題的請示”已收悉,經研究,答復如下:1、按施工安全技術要求,防腐蝕工程現(xiàn)場施工應有通風排氣設備。2001年《江蘇省建筑工程單位估價表》(以下簡稱單位估價表)中氯磺化聚乙烯漆砼子目考慮配置的通風排氣設備為軸流風機。根據(jù)單位估價表總說明第六條規(guī)定,對于執(zhí)行估價表的工程,不得因具體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、施工方法和工、料、機等耗用與定額有出入而改變定額用量。所以在執(zhí)行估價表14-162~165子目時,軸流風機不應扣除。2、2001單位估計表附錄一與《全國統(tǒng)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(99年江蘇地區(qū)預算價格)》配套使用。進場機械以單位工程的實際進場規(guī)格、品種、臺數(shù)為準,一個工程地點只計算一次大型機械進退場費。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二○○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:江蘇氯磺化聚乙烯套用和大型機械進退場費,其來源于網絡,了解更多蘇建價函(2005)第51號文件信息請關注江蘇造價站相關網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