冀建市[2013]23號文件河北修繕仿古建筑園林綠化定額費用標準發(fā)布 河北修繕仿古建筑園林綠化定額費用標準發(fā)布文件冀建市[2013]23號于12月印發(fā),編制2013定額旨在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,滿足工程建設計價的需要。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文件 冀建市[2013]23號 關于頒布2013年《河北省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》等計價依據的通知 各設區(qū)市、定州市、辛集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(建設局)、華北石油管理局,有關單位: 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,滿足工程建設計價的需要,我廳組織編制了2013年《河北省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》及《河北省房屋修繕工程費用標準》、《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》及《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費用標準》和《河北省園林綠化工程消耗量定額》及《河北省園林綠化工程費用標準》,現(xiàn)將有關事宜通如下:一、上述計價依據自2014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,由河北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負責管理和解釋。原頒發(fā)的計價依據同時停止執(zhí)行。二、跨年度的在建工程,實施之日及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關計價依據確定消耗量,安全生產、文明施工費按以上有關計價依據規(guī)定調整。三、安全生產、文明施工費計取和管理仍按照我廳《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計取和管理的指導意見》執(zhí)行。請各地加強組織領導,做好宣貫工作,并認真總結執(zhí)行過程中的問題和建議,及時反饋,以便進一步修改和完善。河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2013年12月11日本文可概況為一句話:河北修繕仿古建筑園林綠化定額費用標準發(fā)布,其來源于網絡,了解更多冀建市[2013]23號文件信息請關注相關網站!